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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选调优秀干部的公告

来源:东部新区人事考试网 日期:2023-3-21 人气: 标签:

为进一步加快成都东部新区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干部到事业岗位(员额制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0名,职位包括副主管(事业管理六级职员)和主办及以下(事业管理七级职员及以下)职位。(具体职位条件和名额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人员。

三、选调资格基本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机关、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报考副主管(事业管理六级职员)岗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报考主办及以下(事业七级及以下)岗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个别特殊需要干部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3月20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行业招录时约定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

5.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单位领导成员,或在同一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情况的职位。

四、实施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职位。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选调职位。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笔试科目为《对策研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成绩暂定于2023年5月下旬公布,应试者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和复审需要资料等,拟于5月下旬在成都东部新区官网公布(http://dbxq.chengdu.gov.cn/)。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3:1;仍达不到3: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交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相关资料。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6月3日,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

    考察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参试人员现工作单位,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参试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各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不唯分取人,择优等额确定。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后,报请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会议和人事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

(七)讨论决定

结合考试、考察等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请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会议和人事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八)公示和任职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或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此次选调人员拟全部聘用为事业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放弃原有身份。

2.选调人员纳入员额制管理(见附件),比照员额制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员额岗位层级。同时,根据其职务职级和工作年限,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事业岗位职员等级。

3.选调人员根据员额岗位层级确定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参照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人员津贴补贴标准,实现员额制人员同岗同酬。

4.此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成都东部新区。

六、监督和咨询

1.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检举,检举电话:028-86360227。

2.本公告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28-86360089,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1.成都东部新区员额制简介
2.成都东部新区公开选调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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