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经报请绵阳市公安局批准,江油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男性辅警3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至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以及篮球、乒乓球、田径、羽毛球等体育特长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江油市公安局四楼406室设立现场报名点(江油市太平镇诗仙路西段212号)。 3.报名资料。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同底两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系复员退伍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聘人员提前下载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并如实、准确填写好承诺书和报名表。同时,现场报名时还应提供48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由江油市公安局集中组织。 1.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测试项目:1000米、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外,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具体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允许复查一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对象按照1:1的原则确定(总成绩并列的按警察院校毕业生、部队复退军人、特殊专长优先原则排列)。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由江油市公安局政治处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递补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是否递补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需递补,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对拟招聘人员信息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jiangyou.gov.cn)、“江油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江油市公安局(公安内网)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查阅。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八、聘用工作 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岗前培训。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三)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鉴定合格的按期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九、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照江油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工资,试用期满后预计月收入4000元以上(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二)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带薪休假、社会保险、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相关慰问、免费午餐、年度体检等福利待遇,因工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享受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油市公安局组织,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检监察组 0816-3257391 江油市公安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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