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辅助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面向市内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驾驶员3名;会务服务人员1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籍贯为巴中(含县区)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驾驶员年龄在25-35周岁(1986年4月8日至1997年4月8日期间出生);会务服务人员年龄在20-30周岁(1991年4月8日至2002年4月8日)。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8日(本次报名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保密意识、奉献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9:00—下午5:00,招聘公告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shbzj.cnbz.gov.cn/和巴中纪检监察网站http://www.bzjc.gov.cn/发布。资格审查由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招聘岗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联系电话(0827-5277058)。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按公告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初审。报考者请于4月8日上午9:00—下午5:00期间到巴中市政大楼10楼19号会议室进行报名。报名请带上学历证书、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见附件2)、2寸免冠彩照1张(含电子版)和9寸生活彩照1张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近三年违章驾驶记录1份。 (四)职位调整 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shbzj.cnbz.gov.cn/和巴中纪检监察网站http://www.bzjc.gov.cn/网站公告。 (五)发放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请于4月13日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巴中市政大楼10楼16号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考核 此次招聘采取面谈的形式进行考试,面谈前不准备固定题目,面谈在主评委的主持下,由评委组成员围绕岗位,根据每一位面谈对象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特长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交谈事项,进行深入交流。 驾驶员岗位需进行驾驶技术的现场考核。 五、考察 考察人选按比招聘岗位人数多1人确定,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编外辅助性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结合面谈和现场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者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递补1次。 六、体检 综合面谈及现场考核、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体检人选。体检由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考察人选中递补1次。 参照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单位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shbzj.cnbz.gov.cn/和巴中纪检监察网站http://www.bzjc.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试用期 面谈及现场考核、考察、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编外辅助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由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巴中市监督联系电话:巴中市纪委监委信访室:0827-5261362;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0827-5831111。 巴中市廉政教育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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