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台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司及名额 本次县属国有企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名(集团公司2名); (二)四川西蜀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企业5名(下属子公司5名); (三)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名(集团公司2名); (四)四川鸿涪梓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10名(下属子公司10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符合本公告和《三台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所有应聘者须在报考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附件1《岗位信息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或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17:00截止,以收到应聘者邮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需将《三台县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可查的认证报告)、岗位所需其余证明资料扫描件等相关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963307317@qq.com(此邮箱仅作为投递简历使用,不作回复)。邮件名为“姓名+公司+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宏达公司综合岗18888888888”。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县属国有企业以短信、电话或邮件三种方式之一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一)专业测试。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专业测试,测试采取笔试或面谈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总分设定满分100分。 (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根据考核成绩,按照同一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企业或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要求时间内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六、考察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县属国有企业商县国资办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由各县属国有企业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县属国有企业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薪酬待遇 按照各县属国有企业内部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九、特别声明 (一)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到各位应聘人员。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本公告由三台县国资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522898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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