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攀枝花市社会治安秩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总人数30名。均为勤务岗位,其中男22名,女8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持有A1型汽车驾驶证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需具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9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计算机应用、新闻媒体、财会、医疗护理毕业或有从业资质证书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以下;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正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在攀枝花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3日(共4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楼会议室。(市东区炳草岗人民街362号,梨园祥酒店旁)。 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 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直接从附件下载打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退役士兵持退伍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同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同时,将填写好的《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备注姓名)及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格式文件备注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pzhga_jf@163.com。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个环节。 1.笔试 时间:2022年3月6日9:00(周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考试。 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 形式:采取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笔试时间90分钟。 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时间:2022年3月12日9:00(周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考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 时间:2022年3月13日9:00(周日);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辅警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规定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三)附加分值 1.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加2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加1分; 2.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政法委、组织、人社、公安部门表彰人员,加1分; 3.中共党员,加0.5分; 4.全日制警察、政法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加0.5分; 5.目前在攀枝花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加0.5分; 6.大学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加0.5分; 7.持有A1型汽车驾驶证人员,加0.5分; 8.具有计算机应用、新闻媒体、财会、医疗护理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加0.5分; 9.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加0.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伍证、毕业证、驾驶证、党员证明、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等)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附加分值。 注:考试总成绩半年内有效,当市局警务辅助人员出现缺额时,可按成绩高低、所需专业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 “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 “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辅警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应要求如下: 1.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所在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14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所在直辖市乡镇(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14天内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 2.所有考生均需分别提供现场报名和考试当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才可以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 3.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凭现场报名和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且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攀枝花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才可以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 (四)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其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度)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现场报名和考试场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攀枝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攀枝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考生在现场报名和考试前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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