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屏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或接受以下条件和规定: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 2.身体健康,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取现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0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裙一楼社保中心办公室(水电气费窗口旁) 3.报名材料: (1)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屏山县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二)考试 考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须根据电话通知到面试地点进行签到并参与抽签,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弃考。 四、考察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由屏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组织综合考察。对报考者报考条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聘用,并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单位在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基本薪酬为专科2150元/月、本科225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对受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三年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行终止。 八、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屏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721354。 屏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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