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青白江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版)》(青人才发〔2021〕1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卫健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拟考核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共13名(详见附件)。本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青白江区中医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青白江区第三人民医院、青白江区急救指挥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在医院官网查看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成都市青白江区2024年考核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 2.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相应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或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国内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之前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相应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或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海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之前毕业,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当年经住培合格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书(或证明),否则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24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国内高校生,2024年12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海外高校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个人报名应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报名人员须将报名资料打包,文件夹名称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命名。 (1)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报名邮箱:1140684953@qq.com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3623060 (2)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报名邮箱:cdsqbjqzyyy@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9300238 (3)青白江区第三人民医院 报名邮箱:2498698498@qq.com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28-60302972 (4)青白江区急救指挥中心 报名邮箱:2538083687@qq.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982293578 3.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报名表;②本人简历;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④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学历证、毕业证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用人单位补验。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⑥近三学年成绩单。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考生务必将报名资料打包,文件夹名称以“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时刻关注邮箱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造成聘用单位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具体工作行程根据招聘活动主办方日程安排确定,在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可能会有变更,请随时关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为现场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应为原件。 2.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成绩、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2.面试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三楼(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939号) 综合考核采取专家组面试和考核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和考核小组共同实施。专家组面试主要检验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及技能、实际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经初步面试入围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思维及应变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综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区卫健局研究后,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其中,总成绩相同的由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加试面试确定名次)从高到低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录用。 (四)签约。 各用人单位与拟签约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性协议,并约定相关事项,同时报区人社局备案。 (五)体检。 1.已签约人员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2.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主管单位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五、聘用办法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并经招考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协议时应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批准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按照省、市、区现行相关文件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筹备组派人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8- 60302286)。 咨询电话:028-69268060。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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