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本着“公开、平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有志于从事国有企业工作; 4.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 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 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4.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8日。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需提供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报考邮箱cdghrlzygl@163.com。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 3. 报名需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扫描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②报名表(doc格式)(附件2),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另附1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报考人员造成聘用单位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邮件方式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综合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1. 面试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可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2.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确定后将通过邮箱发送《面试通知书》)。 3. 面试组织。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校核。 4.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本次招聘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 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 1. 体检合格者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3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 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薪酬待遇按照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机构: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群监察审计部;监督举报电话:13688178939。 3. 本公告未尽事项,最终解释权归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408090906(陈老师)。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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