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86年4月20日(不含)——2004年4月2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其中,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的,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报考编码2022101036——2022101039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4月20日(不含)——2004年4月20日]。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7.按照《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川委办〔2019〕3号)规定,报考者须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果报考者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由用人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本次招聘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22年4月20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09:00至4月20日18: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网上缴费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22年4月2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到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830-2504875;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325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依据材料; 2.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档案卡、手册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有关贫困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亲和母亲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岗位调整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22年4月25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26日09:00至2022年4月27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5月23日09:00至2022年5月28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以及不遵循适时公告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2年6月15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17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2年6月20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30-3101371;地址: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号9楼906室),递交材料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2年5月23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2年5月25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含享受定向招考、考核招聘等相关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同项目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均为100分。所有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23日上午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所有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2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22年7月4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三)面试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面向残疾人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3110501。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3155517。 面向优秀在职辅警招聘的相关政策由泸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319968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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