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双城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5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双城街道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双城街道办事处二楼党群工作办公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双城街道民心街19号,联系人:李女士18383181696、黄先生1535135378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须填写《双城街道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双城街道党群办会同纪工委、社会治理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在接到电话通知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双城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领取《双城街道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5.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及成绩 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政策水平、法律法规、逻辑推理、公文写作、时政要闻、市情市策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面试为专业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双城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对象,由双城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对象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举报监督电话:0831-5891519。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双城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双城街道编外工作人员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未达到合同期限辞职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831-5891519。 三江新区双城街道办事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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