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组通〔2023〕60号)的相关规定,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白江区拟面向我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名。本次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主要职能概况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或电话咨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考核招聘面向我区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连续担任青白江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两届; (2)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应当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5)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6)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 (7)考核招聘时为青白江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围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过一般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以及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告拟于2024年4月1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日9:00至4月9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直接到村(社区)所在镇(街道)进行现场报名,各镇(街道)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并向区委组织部择优推荐。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分别征求同级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意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青白江区2024年度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表》(一份);②本人自荐书(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任职文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荣誉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满分为100分,分为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两个部分,各占总成绩的50%。 本次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量化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1.面试考核。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社治委、区民政局等部门实施,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乡村振兴、“微网实格”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2.量化考核。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社治委、区民政局共同组建考核组,采取考察谈话、走访座谈、民主评议、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注重对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重大斗争考验中的表现开展考核考察,并进行量化打分。 面试时间:2024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核结束后,由区人社局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拟聘用人员按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然相同,可根据量化考核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核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划定考核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由区委组织部提出初步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审核同意后,由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并组织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凭本人身份证向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委组织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在其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等一定范围内面向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考核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此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受理部门: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青白江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361077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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