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1、聘用制法官助理12名; 2、聘用制书记员7名; 3、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1名; 4、聘用制综合文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二)岗位条件 1、聘用制法官助理 1.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应聘时具有2年以上法院同岗位工作经历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 周岁; 3.取得A类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等级的成绩单; 4.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 2、聘用制书记员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中文类、新闻类、行政管理类、思想政治类等专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应聘时具有2年以上法院同岗位工作经历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3.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字录入水平。 (3)聘用制警务辅助人员: 1.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优秀退役军人(党员或优秀士兵等)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3.身体素能较好,男性原则上身高不低于172cm,女性原则上身高不低于160cm,体能测试合格,且体检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该岗位主要从事警务执勤、送达工作,较适合男性。 (4)聘用制综合文员: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综合管理岗位相应专业要求,法律类、中文类、新闻类、行政管理类、思想政治类等专业; 2.年龄在18 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应聘时具有2年以上同类岗位工作经历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3.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稿写作及协调办事能力。 三、报考程序 (一)网络报名 1.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岗位+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342060760@qq.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8月20日17:00。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贴一寸彩色免冠近照),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一并提交;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3)其他能够提供个人专业技能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考生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将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后通过短信或电话进行回复确认)。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将网络报名所提交的原件材料及复印件交至法院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法官助理(2科):法律和时政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50%,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案例分析(占笔试成绩50%,主要测试根据案情进行分析说理的能力)。 书记员(2科):法律和时政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50%,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听打录入(占笔试成绩50%,主要测试汉字录入,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的内容、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 警务辅助人员(2科):法律和时政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60%,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体能测试(占笔试成绩40%,主要测试短跑、中长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体能项目)。 综合文员: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50%)、申论(占笔试成绩50%)。 2.面试。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人数差额确定面试人员。内容为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3.资格复审、考试时间等均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网-审务公开-通知公告(http//cdxdfy.scssfw.gov.cn)发布,考生未参加其中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末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3个工作日。 (六)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过公示合格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和管理,按照本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监督检查 为保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68903018 咨询电话:028-69997407、69997408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网(http//cdxdfy.scssfw.gov.cn)统一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考试致丧失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招聘考试结束后,将保留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以有效总成绩排名为基础建立人才储备库,此次招聘上岗后,再出现空缺岗位将从人才储备库按照岗位得分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递补时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及录用环节进行。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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