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调整省政府序列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31号)等文件规定,四川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直属事业单位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满足学校发展对高端人才的需求,建设一支优秀的青年教学科研队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536号。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2名,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相关待遇 学校根据应聘者学术业绩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研究确定聘任岗位、科研启动费、住房补贴和安家费等待遇。 四、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可按事业编制内引进,也可编外柔性聘用。按照事业编制内引进方式招聘的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照编外柔性聘用方式招聘的人员不占学校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制聘用,待遇按照年薪制或者参照校内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各岗位具体采用何种招聘方式由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确定。考评合格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产生拟聘人员,人事处按相关程序审核报批、办理聘用手续,成熟一个聘用一个。 五、应聘程序 有意报名者请将“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博士人才信息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最高学历、学位查验报告,省厅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等)发送至邮箱rs_cyzy@126.com,邮件主题“考核招聘+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职称”,学校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通知到学校面谈。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专业面试和学校综合面试。专业面试一般采用专业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专业面试结束后,择优进入学校综合面试,学校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时间 由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择优通知应聘者到学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学校审批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七、公示 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安排 体检由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聘用 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凭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与地址 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及面试等问题): 028-84798692(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 箱:rs_cyzy@126.com 监督电话: 学校地址: 四川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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