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有关规定,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上发布,下同)。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符合《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2年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要求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所载学历、所获学位与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要求均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在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须知。 1.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2.本次考核招聘我院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院负责的资格审查、考察中的资格复查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材料 1.《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2年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公告网站下载)。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能证明自身工作成果、技术水平的相关业绩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上午:09:15-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马鞍街11号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办公楼二楼附楼B-202综合办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0日,审核通过人员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到本人。 六、考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组织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主要范围。主要考察面试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表达能力等方面。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承担)。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职称、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1.提供身份证和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 3.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凭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院在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我院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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