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绵阳市游仙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人,辅助参与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事业,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人员范围: 男性21人、女性4人(辅助道路交通管理),年龄18-35周岁,户籍在四川省内的常住人口。 3.文化程度: 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体育专业优先录用。 4.身体条件: 男性身高必须达到1.70米以上,体重50公斤-90公斤。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绵阳市游仙区一环路北段10号)。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自备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2张。 (二)体能测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统一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得进入面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试的当日计算。 (三)面试、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和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 (四)岗前培训和聘用规定 经政审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统一组织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为期1-3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后签订首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报名、体能测试、面试、笔试、岗前培训由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组织进行。 三、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 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执行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待遇。预计月收入3000元至4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自缴部分)。 2.其他相关待遇 经审查合格人员依据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参与绵阳市游仙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辅警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聘用期间,辅警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聘考试,被录用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聘用人员违反用人单位的有关纪律规定,用人单位可按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用工合同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与劳动者签订。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0816-2270113 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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