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凉山州公安局面向全州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凉山州禁毒综合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凉山州禁毒综合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凉山州公安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12号) 主要职能:开展毒品危害研究,负责禁毒宣传教育中心服务工作;协助汇总禁毒业务数据,开展毒情分析和监测预警;协助开展“索玛花”和“云上绿色家园”系统维护。 二、考调名额及范围 拟考调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凉山州公安局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坚定,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以及综合管理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严谨细致。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资格证等所载学历、资格等,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涉及时间节点,时间截止2022年1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涉法涉案情形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凉山州公安局(州委禁毒办203办公室),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贴上近期标准照片。报名表须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写明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日期,并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公章。“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未注明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日期的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自愿放弃身份的承诺;事业人员低聘的承诺。 (7)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有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8)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9)考调岗位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凉山州公安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即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是否放宽考调比例,但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则取消该考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调资格。 5.领取准考证:2022年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州委禁毒办20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场资格审核、准考证发放及后续考务日程安排有变化的,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凉山州公安局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加试 笔试前将加试计算机基础操作,重点考查考生文字输入、文档编辑、格式排版以及电子表格操作等,加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加试计算机提供win7操作系统,office2010、wps2016以上版本软件,搜狗五笔和中文等汉语输入法) 2.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凉山州公安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实际参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有效笔试人员(不含零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按达到面试比例进行后续程序。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每个岗位分别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每个岗位差额1名),由凉山州公安局考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业务能力,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凉山州公安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试用 按照公开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凉山州公安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调动 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递补 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凉山州公安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凉山州公安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公示和转任 凉山州公安局对拟考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对反映有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本次公开考调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在凉山州公安局官网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凉山州公安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公安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州委禁毒办(2286581),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2286016)。 凉山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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