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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昭化区面向广元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昭化区人事考试网 日期:2022-4-17 人气: 标签: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经批准,区教育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基本情况

遴选单位见附件1。

二、遴选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其中:教研员4名(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物理各1名);财务人员1名;文秘人员1名。

三、遴选对象

完全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遴选条件和《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各类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5.完全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遴选(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达到现工作岗位最低服务年限。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教研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县(区)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科技拔尖人才、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正高级教师、天府名师、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市级及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科技拔尖人才、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的教师;

(3)具有六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同时有两届毕业班教学经历;

(4)具有学校教研组组长、教导主任(含副职)或教科室主任(含副职)2年以上任职经历;

(5)相应学科课堂教学竞赛活动或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获得过县(区)级一等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表彰,或相应学科教学成绩近5年获得过县(区)级以上教学质量表彰奖励。

2.财务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及2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3.文秘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市级以上党政官方媒体、专业刊物上发表作品3篇以上;

(3)能适应文秘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四)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2年4月14日)。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有效报名期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须真实、准确填写《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同时按要求上传(或报送)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3.上传(报送)资料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报考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18:00前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发送至邮箱(QQ:416287984),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于2022年4月29日22:00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初审是否合格。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②现场报名。本次遴选在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人事股设置现场报名点,联系电话:0839-8723154。报考者可到现场报名,并提供报名时所需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领取《笔试考试通知书》。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于2022年5月6日12:00前到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领取《笔试考试通知书》。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打印版1份(在要求位置打印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③本人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本人相应资格证和职称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相关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性成果等扫描件;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本次公开遴选开考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

本次遴选采取综合选拔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考试通知书》。笔试成绩、排名和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本次遴选的资格复审集中在面试前开展,并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3:1确定入闱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3:1的全部入闱资格复审。请入闱资格复审的人员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带上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原件,按电话、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由此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教研员面试含现场抽选课题上微格课、评课两环节,满分分值为100分;财务、文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各遴选岗位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和入闱考察人员名单)。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纳入考察。不能形成差额考察的,经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等额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对入闱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和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区教育局根据遴选名额和综合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天电话通知考生。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只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报考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

5.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遴选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遴选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规定,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出区外或调到区级及以上其他事业单位。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合同规定执行违约金。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区教育局负责对遴选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区教育局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遴选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0839--8723154。

(二)监督电话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0839-8722404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3928

附件:
1.公开遴选单位基本情况
2.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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