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四川省公开考试选调(以下简称“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和岗位 本次考调名额共43名,具体考调单位及岗位详见《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四川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公益二类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限报公益二类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遵纪守法;除试用期外,近二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6周岁,以此类推)。 3.按叙州区人事调配流动政策规定,叙州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在录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5.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省、市等相关规定,对服务年限或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3.纪委监委已立案、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已立案,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7室)。 3.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如实填写《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加盖鲜章的《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由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身份证、防疫信息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应本公告第四条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加盖鲜章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聘用文件)、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及岗位代码)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盖鲜章原件。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不再进入下一考调环节,且责任自负。调聘后被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按除名处理,解除聘用合同。 4.缴费确认: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二)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考调名额与考调岗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确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降低至1:2。被取消考调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1个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包括降低开考比例岗位,改报后该岗位不增加考调名额)。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按岗位分别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2室)。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当日,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防疫信息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应本公告第四条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有加试科目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50%+《公文写作》×50%。笔试总成绩加总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无加试科目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四)面试 1.面试方式 此次考试选调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面试人员确定 按照考试选调岗位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层次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学历层次仍相同的,以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时间长者进入体检程序;以上条件均相同的,则加试后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各考察小组如实提交考察报告。 (八)递补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事项,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十)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考调人员在叙州区最低服务年限按《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流动管理办法》(〔2021〕—46号)执行。今后如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报名、笔试、面试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18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笔试、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至少需持本人报名、笔试、面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报名、笔试、面试。 (六)报名、笔试、面试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所在地级市其他区(县、市)旅居史的考生、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口岸进口货物、隔离场所相关活动的考生,以及有A、B类地区所在地旅居史且已完成隔离管理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需提供报名、笔试、面试前3天内2次(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17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笔试、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报名、笔试、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报名、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在报名时须承诺已知悉本公告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区纪委派驻各考调单位纪检监察组或区纪委派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1-6205177)举报。 六、其他 (一)本次考调的公告、报名事项、成绩公布、公示及考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事项等信息发布,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上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调动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选调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原因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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