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攀人社〔2019〕316号)文件精神,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拟招聘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及在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每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只能参与一次就业见习。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为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失业证明材料。 二、见习期限及见习岗位。 见习期限:6个月 见习岗位:档案信息录入2人(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见习待遇标准。 市人才服务中心按月(次月)向见习生支付见习生活补助金1970元(为见习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人员退出。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意后,与本人解除《攀枝花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备案。 五、报名时间及录用。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于2022年7月5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QQ邮箱:3041944268@qq.com。联系人:邓朝岚,联系电话:3325186。录用方式另行通知。 攀枝花市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见习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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