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直属于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从事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检验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特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行为;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中文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有从事文秘、写作等工作经历者可以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其他要求:熟悉公务文书,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北段456号三楼302室,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行政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个人简历1份。 (四)联系人:杜跃辉;联系电话:0832-2023050。 四、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为面试、考察、报批、录用。 (二)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按照双方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中的条款续签合同。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按照双方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中的条款执行。 (四)工资待遇面议。 (五)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从招聘录用之日起执行;五险一金中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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