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为中共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承担全市改革发展重难点问题的对策研究;承担协同发展区域及国内其他城市改革发展相关课题研究;负责开展与国内外智库机构的联系合作,承担成都新型智库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选调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全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 综合文稿、调查研究岗。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度中共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 3. 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3年及以上综合文稿写作或调查研究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2年3月24日)。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原单位审核同意报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7日) 1.网上报名:2022年3月28日09:00至4月7日17:00。 2.资格初审:2022年4月8日09:00至4月12日17:00。 3.准考证打印:4月20日—4月22日。 4.笔试时间:暂定4月23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选调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无需缴费。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8443/netpage/index.do)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2年度中共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在“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栏务必填写本人毕业证上规范化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考生类别”栏注明人员身份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个人简历”栏须注明是否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和3年及以上文稿写作或调查研究工作经历;“奖惩情况”栏注明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以及受表彰、惩罚情况,确认无误后提交。同时报送1-2篇应试者主笔的文稿或调研报告、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1寸彩色免冠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作为附件,附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考生类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确认无误后发送至254899704@qq.com。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本次公开选调由我室和选调单位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4月12日17时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选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0∶1,报名人数较少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5∶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选调岗位。选调岗位取消情况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为专业能力测试,笔试科目为《调研与文稿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范围见《2022年度中共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笔试大纲》(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5月10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原件校验) 进入资格复审(原件校验)的人员由我室和选调单位依据选调岗位及选调人数,按照公告中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前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原件校验),资格复审(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选调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 资格复审(原件校验)需现场提交的材料包括: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录用文件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 5. 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水平的相关印证材料(如发表的文章或起草的优质文稿等)原件及复印件等。 资格复审(原件校验)合格后,考生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选调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含),第2次后不再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环节。相关情况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岗位选调名额。面试岗位取消情况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岗位择优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室和选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室和选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情况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室和选调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选调单位和我室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我室和选调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和选调岗位、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室和选调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原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须放弃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重新按选调岗位确定为事业人员。拟聘人员应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选调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28-618802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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