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船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战略储备,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紧贴我区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计划 (一)引进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引进计划: 全区部分企事业单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2名,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及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可放宽年龄的情形;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书面同意。 7.岗位条件要求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于2022年4月18日前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uining.gov.cn),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扫描后的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经院校出具的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人员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证明等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附件2)。 各招聘单位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情况,请报考者登录本人邮箱查询信息。 2.空中双选会 (1)时间: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17日 (2)链接:cbjc.zhaopin.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在现场咨询或通过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初审合格者持防疫健康码信息(四川天府健康通),通讯行程卡、24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初审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地址: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46号)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三)考核 事业单位考核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以《考核通知书》为准。 (四)考核须知 事业单位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者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防疫健康码信息(四川天府健康通),通讯行程卡、考核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签订意向协议 考核结束后,按照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意向协议。签订意向协议后,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签订意向协议过程中或签订意向协议后至发布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进行签约。除考生自动放弃外,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递补考生进行签约。如招聘岗位在考核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则该岗位暂不签约人员。 (六)体检 1.体检的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复检。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本公告所列优惠政策,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船山区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企业自主决定本单位人才引进程序,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意向报名人员可根据需求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企业应聘。 五、优惠政策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船山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船山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按程序优先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三)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博士1.5万元/年、硕士1万元/年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并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公寓。首次在遂宁市城区购房的,分别给予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购房补贴。 (四)企业引进的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船山区实施八大工程建设基层人才高地行动方案》等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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