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 (二)驾驶员资格条件 1.限男性;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身高在172cm以上,具有驾驶证C证及以上; 4.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区或泸县,具备司法警察技能,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5.取得驾驶证B证及以上,退役军人或公安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人员;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需要提供材料。报名时递交纸质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如持有相关能力证明等证书、受过表彰奖励的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泸县法院玉蟾人民法庭政治部(311室)(地址:泸县康乐大道西段3号),咨询电话:0830-8193090。 (二)考试 考试由泸县法院组织,考试分为笔试(车辆安全驾驶基本常识、心理素质测试等)和面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素养、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院党组可根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适当调整岗位及名额。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及其他相关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泸县人民法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泸县人民法院党组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1.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与泸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人员薪资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的缴纳。 2.合同期内若申请辞职,应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程序办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安检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检测准备。 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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