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心理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及范围 岗位:心理教师 1名。 招聘范围:优秀的在职教职工或应届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心理教师资格证、技能证; 3.具备紧急救护知识相关证书,或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紧急救护知识相关证书; 4.出生日期在1998年1月1日之后(连续在学校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的,年龄可酌情放宽);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为人大气、坦诚率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6.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微信公众号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 2.报名及简历投递。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简历含应聘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在职教师还应提交职称证、教育教学业绩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应聘资料打包后发至邮箱:171110271@qq.com,邮件命名为“心理+姓名”。 3.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面试考核。 4.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时间:2024年1月11-12日。如有变动,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地点: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白果林校区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罗路4号 5.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相关规定确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6.考察录用。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准予录用。 三、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信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要求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根据学校安排需接受入职前培训。 联系人: 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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