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计划招聘书记员3名,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男性),均为编制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居住地在自贡市范围内; 3.书记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文字记录、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法律专业或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4.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70米以上;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证(驾龄三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由报名者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1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者如实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表格附后,可自行下载填写,也可到报名点取表后现场填写。 报名地点: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自贡市贡井区贡兴路135号) 联 系 人:赖漫丽、廖予嘉 联系电话:0813-5398198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贡井法院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发现报名资料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电话通知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电话联系不上或者未参加考试者视为主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书记员:考试总分100分,笔试30%,测试30%,面试4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等知识。测试,采取电脑打字测试、记录测试。面试:笔试和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警务辅助人员(男性):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及测试(同书记员)和面试三部分组成。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1)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2)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3)纵跳摸高≥265厘米。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含笔试和测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按指定项目统一进行。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应试人员经考试(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合格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称职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书记员及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273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未尽事宜,请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人:赖漫丽、廖予嘉,联系电话:5398198)。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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