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德阳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引进高层次、专业化紧缺人才,打造世界级重大装备制造基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强市,经批准,2023 年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 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聘任职位 1.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水利工程师1 名。2.德阳市罗江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师1 名。3.德阳市罗江区交通运输局道路桥梁工程师1 名。4.广汉市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与医疗管理总监1 名。5.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程师1 名。6.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展战略总规划师1 名。7.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师1 名。具体职位职责详见《2023 年德阳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 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四川省在职(含试用期内)的聘任制公务员;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各招聘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名额之比不得低于 3: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招聘。确因职位特殊需要和工作急需,经批准后,可按规定程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直接选聘。(三)考试测评。考试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突出岗位特点,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每科卷面满分 100 分。笔试占考试测评成绩的50%。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其中,政治方面重点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情省情市情知晓度、时事热点敏感度等;经济方面重点测试国家经济大政方针掌握情况;法律方面重点测试基础法律知识应知应会情况;管理方面重点测试决策力、计划力、执行力等。专业知识测试按照“一职位一试卷”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聘任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特别是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聘任计划1:3 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 分,占考试测评成绩的 50%。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聘任机关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测评成绩,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考试测评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四)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 1:2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面试只有1 人的可直接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测评总成绩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项目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批准,可从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五)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任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六)办理聘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首次签订聘任合同期限均为3 年(含试用期6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制公务员登记。试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任,由此出现的缺额,经批准,可在同一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聘任期满,因工作需要且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愿意,经批准,可以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等工资政策,各职位薪酬待遇的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聘任机关与应聘人员协商一致后通过聘任合同约定。有关薪酬参考标准详见《2023 年德阳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变动职位。聘任制公务员与聘任机关之间因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纪律监督。本次聘任制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聘任制公务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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