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规定,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0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经公示和申诉复核,现将2020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结果予以通告,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纳入下一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名单。 二、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到岗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三、对使用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用于工程招投标、资质申报的企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人员社保缴纳、人员业绩等情况重点审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四、对本次检查中已注销注册和已整改合格的建造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注册、执业情况加强监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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