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校在职在岗编内人员选拔科级干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科级机构设置与岗位数 科级岗位:学生科科长兼分团委书记一名 二、岗位职责 1.在院党委和上级部门领导下,做好分团委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 2.协助主管领导组织起草学院学生工作相关管理制度、总结及汇报材料。 3.主持院团委工作,落实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抓好团组织建设、学生社团建设和社会实践等工作。 4.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操守,奉公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爱并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体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1)曾被开除公职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 (二)基本资格 1.申报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校在职在岗编内人员。 2.新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申报人员须为中共党员。 3.副科级干部任职2年以上,方能申报正科级岗位。党政管理人员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可申报正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 4.辅导员申报科级岗位的,按照《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执行。 5.新提任科级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即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继续担任职务的科级干部应能任满一届(4年)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周岁以下,即196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即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周岁,即196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2.申报人员资格初审,对申报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就人选的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情况征求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3.述聘答辩。 4.拟聘任人选公示。 5.上报学校批准,学院发文。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3月31日下午17:00止。 申报者请填写《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科级干部申报表》(见附件1)、《干部任免审批表》(见附件2)及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以及各类证明材料)交华西校区第五教学楼40室蒋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fdzb85501243@163.com,邮件主题为“申报岗位+个人姓名”。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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