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一)遂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进行考调。 (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各级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考调。 二、考调名额及岗位 (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遂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级科员岗位1名。 (二)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近3年,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1次以上或受到记功嘉奖1次以上或获得县〔市、区〕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学历可放宽到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3. 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现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为基层工作经历,上派或借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不计算在内)。 (二)报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近3年,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1次以上或受到记功嘉奖1次以上或获得县〔市、区〕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学历可放宽到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3.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安全专业、网络工程专业。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被聘在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经历5年以上(上派或借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不计算在内,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岗位工作经历时间可合并计算)或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含录<聘>用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2.有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调(流)动的。 6.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回避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可报考的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0日—3月16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 报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的报名地点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科(遂宁市遂州中路682号1207室),联系电话:0825—5863189。 报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岗位的报名地点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办公室(遂宁市遂州中路682号,社保卡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25—5815911。 4.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的人员应提供:(1)《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3)任职文件(若任职则需提供);(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件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5)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1张(备注报考岗位+姓名)。 报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岗位的人员应提供:(1)《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表;(3)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若有则需提供)(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件和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5)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1张(备注报考岗位+姓名)。 (二)考试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简介等情况,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应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可作为面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用的参考)。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岗位的考试为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防护、信息系统项目规划、数据库分析与维护等能力。 (三)确定试用对象 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等额确定拟试用对象(面试人数为1人的,面试分数应在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试用对象)。拟试用对象的个人档案审核合格后,正式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为1个月。因自愿放弃、档案审核不合格或试用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视情况递补。 (四)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后,根据调入单位岗位(职级)空缺情况,按规定进行聘(任)。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2.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六、纪律与监督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对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25—5863196 七.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5—5863139。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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