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77年,属于广元市国资委监管的全资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金1.2亿元,现有总资产5.42亿元。集团下辖4个全资子公司、2个分公司、1个参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自来水生产、供应(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给排水管道安装、维修、水表校验修理;水暖器材销售;营业房租赁;给排水工程设计服务。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贯彻执行力和抗压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四)无拘留、吸毒、犯罪、信用不良等记录。 二、招聘职位与任职要求 (一)党群办公室主任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较强的新闻宣传及公文写作能力; 3、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2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中型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或行政事业单位文秘、党政、人事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5、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文秘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较强的新闻宣传及公文写作能力; 3、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2日后出生)。 (三)主办会计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财会类相关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 3、5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4、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2日后出生); 5、具大中型企业或投融资工作经历者优先,表现优秀者可提拔使用。 (四)维修员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2日后出生); 3、持有C1及以上驾照;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从事重体力劳动; 5、具有焊工、电工等职业技能证书; 6、有特殊技能或相关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五)收费员 1、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2日后出生); 3、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优先考虑。 4、有特殊技能或相关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4月19日 (二)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留存公司人才信息库,不予退还。 (三)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荣誉证书等材料,并于2022年4月19日18﹕00时前,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1424262411@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电子邮件名称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现场报名地址为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一段87#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受理报名后,经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体检等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一)资格审核。 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不能按时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资格审查结果在集团公司网站予以公示。 (二)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招聘综合成绩的比例为60%。 主办会计岗位不设置笔试考试环节,其余岗位均设置笔试考试。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招聘计划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如果大于1:3,则按照1:3的比例顺序通知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专业技能、。 除主办会计岗位外,其余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综合成绩的比例为40%。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比照招录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在不超过一月的考察期内由用人部门负责对考察对象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评判考察。考察中如没有发现考察对象有影响录用情况则予以录用;如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影响录用的情况则由我公司决定放弃录用或顺延录用。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薪酬按公司制度标准执行。 六、组织实施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我公司负责领导,并委托招聘服务机构广元市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任意环节确定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招聘或另行组织招聘,不再公告。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9—3228651(黄先生) 监督电话:0839—3225542(张女士) 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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