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引进一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四川省内江市决定开展2023年下半年“甜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选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285名(选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甜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是指内江市域外专业人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且本硕专业基本一致; 2.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毕业生(2023年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具体见附件2),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制为2年及以上); 3.经中共内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特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政策及待遇 (一)薪酬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的薪酬福利待遇;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岗位激励金。对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5万元/年的标准发放岗位激励金,连续5年发放;到岗履职1年并考核合格后,按年发放人才岗位激励资金。 四、选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2023年11月28日18: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 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应聘对象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选聘岗位规定的对象、条件、选聘程序及主要待遇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名应聘对象只能选择1个岗位。 2.填报信息。应聘对象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按网络提示要求据实填写《四川省内江市2023年下半年甜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选聘活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具体见附件3)。 3.提供材料。应聘对象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 ④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应聘对象上传材料时,须放一个PDF文件里,大小不超过6M;应聘对象须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B,jpg格式。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造成的后果,由应聘对象自行承担。应聘对象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考核、考察等过程中备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 11月17日9:00—11月29日18:00,由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对象进入考核选聘环节。资格审核贯穿选聘活动全过程。 (三)考核选聘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职位排名情况在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四)确定备案对象 各县(市、区)、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和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应聘对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1:3的比例提出在岗试用人选名单。备案审核后的应聘对象进入在岗试用环节。 (五)在岗试用 备案对象在岗试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备案对象在岗试用期间交通、住宿及生活补贴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在岗试用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党组(党委)出具应聘对象在岗试用结论。经在岗试用合格的应聘对象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在岗试用合格的应聘对象,由各县(市、区)、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和市级主管部门分层分类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或应聘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人选,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对象,由各县(市、区)、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和市级主管部门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人选,不予递补。 (八)拟聘对象审定 考察合格的拟聘对象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请审定。 (九)发文聘用 经审定后的拟聘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发聘用接收文件,各用人单位按程序正式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咨询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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