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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眉山天府新区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眉山天府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26年上半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核形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9日9∶00至5月11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的范围、对象、条件、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6年上半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4月29日9∶00至5月1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四)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证件照彩色打印或贴上2寸证件照片);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4)留学归国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5)国内外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国内高校开具的相似专业证明,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五)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其中: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30人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需进行笔试考核的具体岗位、考核方式、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规则以及考核成绩计算办法等具体事宜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均设最低分数线。 笔试考核最低分数线为所有同类同题参考人员有效笔试考核成绩的平均成绩×80%,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为80分。 笔试考核成绩低于笔试考核最低分数线、面试考核成绩低于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包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考核成绩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公布。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和标准。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加试后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3.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二)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证明作进一步核实。 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综合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为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或未按期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解除聘用。 (四)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咨询电话: 028-36465600(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附件:2026年上半年眉山天府新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声明:本站所提供信息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参考、研究和交流学习使用。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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