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是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法律事务技术岗2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法律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资格证),具有法治工作经验者优先。 2.土地资源管理技术岗4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可熟练运用CAD、ArcGIS等制图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行政管理岗1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社会学专业可熟练运用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可熟练运用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信息管理技术岗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熟悉计算机系统结构和软、硬件管理技术,熟悉网络及主流信息化技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往届毕业生及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等证明文件,并确保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自然资源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并坚持正常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日(报名第一日)。 (5)因工作连续性,本次招聘人员需在本单位工作至少2年。 (6)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8:00至3月10日18:00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对象应填写并提交《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文档(非扫描件),提供所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扫描件(研究生学历的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二)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三)以上资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请认真核对,缺少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要件材料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报名资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本单位组织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不合格者将通过邮箱告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邮箱通知时间地点,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笔试同天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笔试。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考试由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 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有一项达不到60分的则不予聘用。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通知参加面试。如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报厅领导审批后,视情况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成绩综合排序。 笔试结束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收到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弃考或未达到录用名额导致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本单位指定到其它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体检合格按时到本单位报到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九、待遇 面议。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顾老师 028-87010558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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